各县(市、区)水利(农村农业)局,冀南新区林水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邯郸市水利局实施“三率”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邯郸市水利局实施“三率”管理
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一般事故小概率、较大事故极小概率、重特大事故零概率”工作要求,转变观念、创新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排查治理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把责任落实挺在安全“最后一米”,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一、精准辨识管控安全风险
把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点从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前移到辨识管控安全风险上,把安全监管重心放在精准辨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上。各单位根据水利实际,精准辨识和管控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
(一)水利工程运行。把水库反恐事件,大坝、堤防预防管涌、溃坝溃堤等部位,水电站防透水、行洪河道启闭闸门安全运行等环节,作为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
(二)水利工程建设。把水利工程中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等专项施工,隧洞工程钻爆、掘进、支护等环节,临时用电、起重机吊装等安全作业,作为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
(三)农村饮水安全。把水源保护、山区群众饮水保障、供水水质达标等事项,作为风险防控中的重中之重。
(四)水利风景区。把涉水隐患重点区域,寒暑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期,防溺水警示教育、救生设施等重点措施,作为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
(五)消防安全。把机关大楼、职工宿舍、家属小区、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部位;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作为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
(六)在精准辨识重大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全面辨识管理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在建工程、所有重点部位及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边坡、深基坑、拆除等作业环节存在的较大及一般安全风险。
按照行业标准,在其他领域开展“双控”机制建设,严控各类风险,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二、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对水库、水闸、堤防、渠道等水利工程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坚持分级管控,逐级制定管控措施,特别对重大安全风险,逐项制定并落实科学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坚决防范风险管控不到位形成安全隐患。
(一)实行限人减人
1.对水库坝顶、泄洪洞、闸门、启闭机、配电房等高危区域日常巡查不超过2人。
2.闸门、启闭机、配电柜等操作作业及维养作业不超过2人。
3.库区水面保洁、库岸垃圾清运、闸前水面垃圾打捞等临水区域作业不超过3人
4.闸门检修吊装、启闭机钢丝绳维修养护作业及变压器高压线杆地面半径5米内不超过3人。
5.输水管道、阀井、坝下排水沟等较小空间作业不超过2人,泄洪洞、灌溉洞、坝体工作廊道等较大有限空间作业不超过5人。
6.水库大坝、溢洪道、水闸、堤防、渠道等管理范围内不得有生产经营活动及建设生产、生活设施。
7.特殊情况,必须突破上述人数的,要制定专项措施,设置专人监督安全,明确应急救援人员。
(二)强化物理隔离
对采用“套、罩、栏、盖、锁”等物理设施、装置,实施机械防护、能量隔离,降低安全风险。
1.有轴必有套。启闭机传动轴、发电机传动轴等高速旋转的设备,全部套上防护套或设置隔离网,防止人员卷入。
2.有轮必有罩。启闭机齿轮、切割机等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全部设置防护套或设置隔离网,防止人员卷入。
3.有台必有栏。所有超过2米的大坝、水闸等检修平台、河道挡土墙、临时围堰及通过危险区域的过桥、走梯等超高位置,全部安装防护栏杆,防止人员坠落。
4.有井必有盖。所有检测井、阀井、检修井等,全部设置井盖防护,防止人员坠落。
5.有能必有锁。机电控制柜、开关柜、配电室、备用电源室、油料储藏室、泵站管理房等所有控制危害性能量的开关、阀门、控制室、储藏室等部位,全部实施上锁、挂牌措施,防止误操作引发危险能量伤害。
6.有管必有网。水库大坝、溢洪道、水闸进出口等管理范围内,全部设置隔离网或隔离围档,防止非工作人员靠近引发落水事故及其他伤害。
7.有线必有管。动力电缆、照明线路等,全部设置穿线管并进行地埋或架空,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三)突出科技赋能
1.在启闭机房、配电室、发电室、储料室门口,隧洞口、高空平台、大坝坝顶、溢洪道等危险部位设备视频监控,实施监测出入人员及分析生产作业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警。
2.在闸门、启闭机加装传感器、视频监控等,实现自动化控制。
3.在施工现场加大监控技术和设备投入,打造智慧云巡检系统,通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可视化语音指挥调度系统、实时视频云存储系统组成的视频巡检模块,24小时监测深基坑、隧洞爆破施工、顶管、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实时了解危大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安全隐患问题,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在食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燃气熄火保护装置,有条件的鼓励安装摄像头,实现发现隐患快速处置,燃气泄漏及时报警、自动切断。
三、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建设信息化监控监测平台,采取线上线下、聘请专家、随机暗访等方式开展精细化执法检查,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一)拓展平台功能。推动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完善水利行业领域视频监控和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限人减人、物理隔离、科技赋能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作业场所、中控室等关键部位和重要监测数据实时进行在线监控监测,并与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现互联互通;主管部门要将所有水利生产单位和在建项目全部接入平台管理。
(二)线上线下融合。明确安全人员全时开展“线上”检查,动态巡查施工现场、水电站、水库大坝、溢洪道、闸涵等重点部位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实时对重要数据,进行监测报警、统计分析和跟踪督导。针对“线上”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线下”精准开展现场执法,既追线上问题、又查现场隐患,既督事项整改、又究管理漏洞,“双线”联动盯紧看牢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
(三)聘请权威专家。采取安全生产专家和行政执法相结合方式,开展精准化监督检查。聘请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专家库人员或聘用退休老专家开展检查,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1次定期进行专家会诊、全面体检。
(四)开展随机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线下”执法检查,采取不提前通知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的方式,直奔现场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检查、暗访暗查;对检查结果分析研判,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发现重大风险问题顶格处罚。
四、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用最严的惩戒,倒逼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见效,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
(一)严厉惩处失防失控
1.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依法上限经济处罚,并追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和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2.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一般隐患的,依法责令停止作业,约谈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处罚的同时对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
3.对重大和较大风险区域、部位或危险作业未按要求设置防范管控措施的,危险区域现场作业人员超过限定人数的,一律作为重大隐患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4.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重大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5.对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信息的,一律落实“行刑衔接”,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严肃问责失管失察
1.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排名靠后的,局安委会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责任或分管责任人;
2.存在多个重大隐患、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的,限时整改,挂牌督办,在水利系统内通报,县级项目抄送县政府;
3.不依法处理重大隐患,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五、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管、业务处室亲自干”,把各级领导抓企事业、企事业抓全员的责任链条压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
(一)严格监管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制定“安全监管职责清单”“安全监管对象清单”“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照单履职尽责。局党组每2个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及时梳理分析水利行业安全风险隐患、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落效。主管领导每月召开1次安全生产调度会,分析当前安全形势,安排当前重点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重大问题。其他局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次。机关各职能处室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2次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安全风险分布图、风险分级管控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等。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安全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每周要到本单位高风险作业区域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管理处(项目部)对重大风险、管理所对重大和较大风险、班组对所有风险,每天至少组织1次排查,切实把安全风险管控住,把事故隐患消灭在成灾之前。
(三)充分发挥安委会统筹协调职能。健全“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研判、一年一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局安委办每月组织1次工作调度,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排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