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水利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报2024年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的请示》(武水呈〔2024〕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维修养护必要性
武安共有4座中型水库和26座小型水库。为确保中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和正常运行,以及工程完整性,对武安市水库维修养护是必要的。
二、维修养护主要内容
基本同意《武安市2024年度中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和《武安市2024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的维修养护内容:
1、基本同意4座中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内容,结合4座中型水库工程现状进一步细化工程养护设计。
2、基本同意工程预算编制依据及方法,建议复核工程量及工程单价,调整预算科目。
3、基本同意小型水库坝体日常巡查保洁、杂草清理,浆砌石坝体脱落部分进行勾缝,混凝土、干砌石、金属及附属结构进行维修养护,公示、警示、责任牌更新等。
三、工程投资
基本同意《实施方案》预算,依据《河北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定额标准,核定中型水库工程总投资83.9万元,小型水库工程总投资119.34万元。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中型水库投资64万元,小型水库投资99万元,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四、实施要求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工程内容和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应执行省财政、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河北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冀财农〔2023〕25号)和市水利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规定。工程部分务必于2024年汛前完工。
工程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对整个项目及具体维修工程部位(具体位置要有明确参照物)进行拍照,留存维修前工程原状、维修中的施工场景和实施后的工程面貌等影像资料,作为验收备查资料。
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工程建设资料和验收资料,做好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并申请市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