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冀南新区林水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办,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春节、“两会”和北京冬奥会、残奥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水安办〔2022〕2号)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统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防范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向好。
二、检查内容
(一)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排查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有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凝、防中毒窒息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节水改造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
(二)水利工程运行。重点排查整治水库大坝、水电站(含农村水电)、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底数不清、把控不严,未按照调度运用计划蓄水、调水和运行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重点排查整治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合理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需在设计方案中单独列支);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时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地质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问题。
(四)水利科研与检验。重点排查整治水利试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大型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剧毒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五)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未消除等问题。
(六)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使用违规材料搭建宿舍、食堂、仓库等设施;机关办公区域、集体宿舍、文体场所、职工医院、租赁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标志不齐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线路、管路布设和维修保养不符合技术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七)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排查整治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动态监控不到位,车辆逾期未检、维修保养不及时、安全技术不达标,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和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问题。
(八)水利执法检查。加强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强制性条文执行,落实专项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对违规操作、带病作业和河湖运行重大隐患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开展执法检查。
三、方式方法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要按照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水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
四、具体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活动,自即日起到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工作步骤,深入搞好动员部署,营造排查整治良好氛围。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对照整治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自纠贯穿排查整治行动始终。对排查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实化措施。要列出重点排查整治的单位(工程)清单、重大隐患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风险较大、问题集中和存在薄弱环节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认真总回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梳理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固化工作成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统筹调度推进,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在做好分管业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二)周密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意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周密开展推动落实,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落实督导检查机制,隐患排查工作不力,行动期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深入排查整治。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源头管控、系统治理,自上而下辨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
(四)确保工作实效。要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行动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要将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采取的治理措施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完善“两个清单”,做到有档可查、有迹可循。
(五)做好信息上报。1月26日开始每周三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情况报送表(见附件),3月28日前报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韩为民 5529987 张鉴心 552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