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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市水利局
  • 标题:邯郸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邯郸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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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9日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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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邯郸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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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冀南新区林水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办、局直水管单位:

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水管202259号)和《关于提前做好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冀水管202247号)要求,为推动全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持续发挥,特制定《邯郸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邯郸市水利局

2022年89


邯郸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邯郸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持续发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推进工程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构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工程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保障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证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强化工程安全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2022年,制定邯郸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和局直水管单位从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和3级以上堤防工程中,按照不低于工程总数量30%的比例分类选取标准化管理试点工程名单。2023年,积极推进试点工程标准化工作,所有试点工程年底前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2024-2025年,各县(市、区)和局直水管单位在试点工程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2025年底前,除尚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工程外,大中型水库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大中型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和3级以上堤防等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年底前,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标准化管理要求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执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标准,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和管理工具,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能力,从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水利工程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一)工程状况。工程现状达到设计标准,无安全隐患;主要建筑物和配套设施运行性态正常,运行参数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监测监控设施设置合理、完好有效,满足掌握工程安全状况需要;工程外观完好,管理范围环境整洁,标识标牌规范醒目。

(二)安全管理。工程按规定注册登记,信息完善准确、更新及时;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及时落实处理措施;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并公告,重要边界界桩齐全明显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分工明确;防汛组织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可行,防汛物料管理规范,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

(三)运行管护。工程巡视检查、监测监控、操作运用、维修养护和生物防治等管护工作制度齐全、行为规范、记录完整,关键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明示;及时排查、治理工程隐患,实行台账闭环管理;调度运用规程和方案(计划)按程序报批并严格遵照实施。

(四)管理保障。管理体制顺畅,工程产权明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合理,人员职责明确且具备履职能力;规章制度满足管理需要并不断完善,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执行严格;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有序;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同步推进。

(五)信息化建设。建立或运用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工程基础信息、监测监控信息、管理信息等数据完整、更新及时,与各级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互联互通;整合接入雨水情、安全监测监控等工程信息,实现在线监管和自动化控制,应用智能巡查设备,提升险情自动识别、评估、预警能力;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制度健全,防护措施完善。

三、任务分工

参照省水利厅标准化任务分工安排,市水利局对口业务处室负责推进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建管处负责推进水库、水闸、堤防标准化管理工作,并牵头组织编制邯郸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农水水电处负责推进泵站、灌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结合省农水水电处安排部署,在2019年开展泵站、灌区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标准和制度文件。

市水网中心负责推进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并进一步细化相关标准和制度文件。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上述分工安排进行责任分工,也可结合实际进行分工调整,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2年7月-11月)

1.制定印发邯郸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区)和局直水管单位也要制定本部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报市水利局建管处备案,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2.组织各县(市、区)及局直水管单位对所辖工程进行详细摸底,选取管理水平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利工程作为试点,分类不低于总数量的30%形成试点工程名录。水库、水闸和3级以上堤防工程试点名录报市水利局建管处,泵站、灌区试点名录报市水利局农水水电处,调水工程试点名录报市水网中心20228月底前完成。市水利局于9月底前对口上报省水利厅相关处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31月-11月)

1.各县(市、区)和局直有关处室督促指导水管单位根据省水利厅制定的标准化手册示范文本,结合所辖工程特点,编制每个工程的标准化工作手册,并进行审核,确保手册质量,2023年3月底前完成。

2.各县(市、区)及局直水管单位开展试点工程标准化工作2023年8月中旬完成。

3.5月-8月市水利局配合省水利厅对各县(市、区)及局直水管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4.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所辖水管单位开展工程标准化管理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评价。局直水管单位完成自评工作后,向市水利局申请评价。2023年8月底前完成。

5.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水管单位报送的标准化管理工程组织开展评价,结果报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收集报省水利厅备案。2023年9月底前完成。

6.市水利局对各县(市、区)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进行抽查,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市水利局配合省水利厅对各县(市、区)及局直水管单位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进行抽查,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7.各县(市、区)将辖区内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市水利局,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8.市水利局将全市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省水利厅,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

1.2024年各县(市、区)及局直水管单位从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和3级以上堤防工程中,分类选取不低于总数量的40%的工程推行标准化管理。参照2023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

2.2025年各县(市、区)及局直水管单位推行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和3级以上堤防中剩余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参照2023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

3.2023-2025年期间,完成除险加固的病险工程并投入运行后,及时开展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

4.水利工程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评价结果达到省级评价标准的,申请省水利厅评价,认定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通过省级标准化评价且满足水利部评价条件的,可申请水利部评价。通过水利部评价的,认定为水利部标准化管理工程。自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通过后每5年进行一次全面复核。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自上而下的推进机制。省水利厅组织指导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推进辖区内水利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水管单位具体承担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工作。无水管单位的水利工程由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及局直水管单位要创新工程管护机制,大力推行专业化管护模式,不断提高工程管护能力和水平。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是今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持续开展的工作,各县(市、区)及局直水管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人员,确保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二)落实资金保障。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同级政府部门工作汇报,对制约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资金经费等问题,要争取政府层面予以支持、协调推进,同时加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渠道筹措运行管护资金,将经费落实到位。

(三)建立奖惩机制。省水利厅将定期对市县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措施到位、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择优组织示范推广;对进度滞后,推进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进度明显滞后的,削减次年度中央和省级维养资金。相关单位可将标准化建设成果作为个人的业绩考核、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省水利厅将根据水利工程标准化评价结果,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市县适当增加省级和中央资金投入。

(四)加强督导考核。省级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范围,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各县(市、区)水利局及局直水管单位要制定推进计划和措施,逐个工程分季度明确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标准化管理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和局直水管单位每月25日前将标准化管理推进情况按照任务分工报市水利局相关处室,各相关处室审核把关上报省厅同时报建管处市水利局根据各县(市、区)推进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并抄送有关县(市、区)政府,并为市对县(市、区)河湖长制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