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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市水利局
  • 标题:邯郸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水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1日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1日
  • 主题词:
邯郸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水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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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冀南新区林水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办,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水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邯郸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421        


水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坚决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省水利厅《河北省水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水安2022〕6和市安委办邯郸市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办传2022〕17)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通过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和建设、电器产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电气设备系统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违章违规行为,通过集中排查电气火灾风险隐患、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分类施策、综合整治实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和建设质量明显提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电气设备系统的使用及维修养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最大限度减少水利行业电气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治理内容

(一)全面开展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质量控制,严格落实水利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电气系统设计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建设工程电气设备及配套系统的防火功能,合理选择并布置电气设备及配套系统,切实做好水利工程消防安全系统设计。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系统设计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电气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质量控制,严格落实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安装质量责任制。安装单位采购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时,必须选择具备产品生产资质、质量信誉度高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严把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采购验收关,确保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严查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流入水利建设工程的问题和隐患。

安装单位必须制定可靠的电气系统安装方案,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安装方案组织实施。严查电气系统安装没有安装方案或不按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安装方案组织实施的问题和隐患;严查电缆井(沟、架)防火封堵不严密等工艺粗糙、偷工减料的问题和隐患;严查野蛮施工,造成电器设备及配套系统损坏等的问题和隐患;严查不执行电气系统安装三级质量检查制度的问题和隐患。

监理单位必须全面履行质量管理和控制责任,认真审批电气系统安装方案,严格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制度,确保电气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质量。严查监理人员不严格履行质量监理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因电气系统安装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单位电气设备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安装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标准和安装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器设备及配套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违法违规导致电气系统火灾事故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供电、用电等单位电气综合治理

加强供电单位输、配电环节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查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严查输、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

2.严查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3.严查输电线路、变压站、开关站等关键部位和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未持证上岗等;

4.严查电气系统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5.严查电气系统不符合三相五线制、三级用电二级保护和一箱、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

6.严查电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缆电线;

7.严查用电负荷超额和使用“三无”电器产品;

8.严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

9.严查电气设备损坏不及时维修,用电线路老化不及时更换,用电系统不及时维护保养。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224下旬开始至20229中旬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30日前)。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局直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51日831日)。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行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91日920日)。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完善电气管理相关制度,完善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推进水利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提高电器火灾风险防范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水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部署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水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对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三)强化综合治理监督考核工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局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督查,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水利局也将适时组织工作督查,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局直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全面推进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四)切实做好综合治理进展情况报送工作。根据工作要求,请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局直各单位于2022430日前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市水利局5起,各地各有关部门每月15日前报送《全省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和当月工作小结;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情况总结。

  人:韩为民 张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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