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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水利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1-27       文章来源:政法河湖处      浏览次数:11179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安排,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突出发展重点,解决发展难题,依法治水管水,不断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报告如下: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局党组发挥领导作用

  (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将理论学习列入局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重点内容包括:传达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切实抓好重要讲话的再学习,领会精神内涵,带头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高站位、高起点谋划水利工作。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带头学法。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处室及局直属单位处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政法河湖处,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部署和落实。局党组集中学法六次以上,结合自学情况进行了讨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水利问题的能力。

  全系统普及教育和重点培训相结合。一是定期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会,带头学习宪法、党内法规、水利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法规,为全系统学法用法树立了榜样。二是发放《邯郸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手册》,供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使用。三是重点学习《邯郸市跃峰渠保护条例》、《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制定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邯郸市跃峰渠保护条例>工作方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工作方案》。四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设立防汛抗旱知识学习班、财务管理培训班和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学习培训班,提高各类型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五是积极参加省水利厅、市法制办、市法宣办组织的各项法制培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法冶宣传及执法能力。

  面向社会,全面、深入普法。在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广泛宣传《邯郸市滏阳河管理条例》,今年制作的滏阳河系列宣传片“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再造母亲河”,通过互联网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中国水周”期间,全市参加法制宣传人员8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100余辆次,到16个社区、5所学校、沿河乡村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50000余张,法律法规单行本1000册,悬挂条幅300余条。

  二、健全部门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部门作用

  (一)编制《邯郸市水利局权责清单》

  按照市“两办”《关于印发邯郸市关于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办字〔2020〕5号)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邯郸市水利局权责清单》,《清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7大类共17项事项。《清单》于2021年5月经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司法局审核通过后依托邯郸市水利信息网向社会公示。10月份,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专人对17项事项逐项编制了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于12月1日在邯郸市水利信息网向社会公示。

  (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四同”的要求,将《邯郸市水利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调整为7项,并将实施清单录入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按照市双随办《关于编制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邯双随办函〔2020〕2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共包含“取水许可的后续监管”等3项监管事项,并在邯郸水利信息网进行了公示。7月份,按照抽查计划,对“取水许可的后续监管”事项进行了随机抽查,共抽查取水企业2户,抽查结果已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了公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安排相关处室对我局下发文件进行统一甄别,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公开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并完善起草规范性文件听取公众意见制度。

  (二)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组织相关处室对我局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及时修订并反馈。2021年保留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4件,清理过期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了《邯郸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保证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实效。增强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按要求与利害关系人进行沟通,征求意见。

  (二)充实调整法律顾问队伍

  按照《邯郸市水利局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议事规则,并对法律顾问经费予以保障。以局政法河湖处为主体,聘用河北正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防范控制法律风险和法律补救工作,逐步参与水利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书审查,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严格执行《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了《邯郸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保证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按照《邯郸市司法局关于征集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要求,迅速征集相关处室意见,汇总结果后反馈至司法局。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拓展三项制度改革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制定了《邯郸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手册》,内容包括:《邯郸市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邯郸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邯郸市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邯郸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等,加强推行三项制度的常态运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项制度成效。                                                                                                                   (二)组织执法人员培训

  我局现持有执法证件的局直单位和相关处室有:漳滏河管理处、跃峰渠管理处、东武仕水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通航指挥部、水调中心、水资办、政法河湖处,共101人持有执法证。按司法局要求,今年统一更换新执法证,所有执法人员信息需按新格式录入执法证件系统,已按要求录入完成并报司法局,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10人,全部参加了水利行政执法网上培训班,通过了司法局组织的全市执法人员考试,目前等待换发新证。

  (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部署安排2021年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2021年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实施方案》,按照省要求,印发了《邯郸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无证非法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等行为。对有砂河道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按一事一单建立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清单,及时消除违法状态。清单做到谁查处、谁签字、谁负责,确保了打击效果。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采砂106起,行政立案106件。对武安、涉县、永年的非法采砂进行了有效打击。

  按照《河北省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我局官网公布了市级举报电话、水利部举报电话及举报网站,并组织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邯郸市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6月底组织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力量组成5个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督导组,开展了为期7天的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督导工作,为各县(市、区)解决实际工作困难,提高了执法效率,使得各县(市、区)在思想上对水资源专项执法更加重视。根据本次执法工作实际情况改进了工作方法,丰富了工作手段,加强了水利部门与综合执法局的衔接,对水资源执法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移交。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抓好局系统常态化防控。组织转发省市疫情防控通知84余条,在水利局官网设置疫情专栏,发布河北疫情防控权威专家解答公众应该如何选择和佩戴口罩,引导公众随时佩戴口罩,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全面防范传播风险。安排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节假日前部署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松劲。

  (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理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局与邯郸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共同编制了《邯郸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了《邯郸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成立了以赵洪山副市长为组长的防汛应急研判组。调整了2021年水寒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分为14个职能组,同时更新了邯郸市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共落实专家128名,为洪水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

  (三)提升舆情管理和处理能力

  为加强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消除因突发政务舆情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及时有效地处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积极掌握舆情主动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制定了《邯郸市水利局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新闻宣传的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局系统网络舆情发展态势,有序引导网络舆论,避免舆情持续发酵。

  七、健全社会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组织对《行政诉讼法》进行培训,邀请法制专家对局领导、执法人员和各县(市、区)水利局领导进行培训。由局政法河湖处及法律顾问负责行政应诉、复议工作,今年我局无行政诉讼、复议案件。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为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承办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坚持把承办工作作为践行水利初心使命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承办工作。局长全程关注指导,先后多次批示要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取得实效。分管领导就承办有关问题到县(市、区)进行走访与现场督导,有力保障了承办工作高标准完成。在市政府办提案处的有力指导下,今年共承办省、市建议提案51件,上半年交办的建议提案32件全部办理完毕,答复规范化率、走访率、满意率100%,下半年交办的建议提案已完成答复,正在积极走访。

  八、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组织专人在水利局官网公开了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权责清单、预决算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等,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市场管理信息、规划信息等。规范开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策解读栏目;重大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健全,实现重大政策性文件与宣传解读材料同步发布,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规范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公开和解读有关的政策法规、重大活动、重要成果等信息。开设了“邯郸水利”微信公众号、“邯郸水利”抖音号,落实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发布信息。

  (二)配合审计监督工作

  2021年度我局配合审计监督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省审计厅4月份对我市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迎审办公室,并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下达了《关于做好省审计厅对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准备工作的通知》;在省审计厅审计过程中,为配合好审计工作及意见反馈,对局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建设处下达了《关于报送审计资料及意见反馈的通知》。圆满配合完成了省审计厅审计工作。二是邯郸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7月15日,对邯郸市水利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积极配合审计组工作,对审计组提出问题及时答复整改。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邯郸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为系统内水政监察支队、大队、中队及各 水利执法站所配备了41台执法记录仪,制定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相关制度,确保使用规范。建立河北省河湖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参照《邯郸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水利执法实际,制定了《邯郸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按照邯郸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市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通知》(邯互联政办〔2021〕2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编制了《邯郸市水利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共涉及“水土流失危害确认”等6项政务服务事项,事项信息已录入到河北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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