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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水面开发、利用批准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7-10-12       文章来源:邯郸水利信息网      浏览次数:3224

 

办事名称:水库水面开发、利用批准
办理类别:承诺件
办事条件: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开发、利用水面
申办材料:水库水面开发、利用方案一式5份
办事程序:1、申请与受理:项目法人单位提出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审查:市水利局行政许可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许可决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4、许可送达: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1.《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38条;
2.《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14条。
相关表格: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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